069 主教丟尼修二

主教丟尼修二

第六十九章

亞歷山大主教丟尼修[1]在希拉克斯(Heraclas)手下擔任長老時,負責教理學校,是奧利根最傑出的學生。他贊同居普良和非洲主教會議關於異端者重洗[2]的教義,並向不同的人發送了許多現存的書信;他寫了一封給安提阿教會主教法比烏斯(Fabius),題為《論悔罪》(On penitence),另一封由希波呂多(Hippolytus)之手寄給羅馬人,兩封給繼承司提反(Stephen)的西克斯圖斯(Xystus),兩封也給羅馬教會的長老腓利門(Philemon)和丟尼修,另一封給後來成為羅馬主教的同一位丟尼修;還有一封給諾瓦田(Novatian),討論他們聲稱諾瓦田是違背其意願被按立為羅馬主教的說法。這封書信的開頭如下:「丟尼修向他的弟兄諾瓦田問安。如果你如你所說,是被迫按立的,那麼當你自願退位時,你就會證明這一點。」

他還有另一封書信給丟尼修和迪迪姆斯(Didymus),以及許多關於逾越節的節期書信,文風雄辯;還有一封給亞歷山大教會的《論流亡》(On exile),一封給埃及主教希拉克斯(Hierax)[3],還有其他關於《論死亡》(On mortality)、《論安息日》(On the Sabbath)和《論體育館》(On the gymnasium)的書信,以及一封給赫爾馬蒙(Hermammon)和其他人關於德修(Decius)迫害的書信,還有兩本書《駁主教尼波斯》(Against Nepos the bishop),尼波斯在其著作中主張身體上有一千年的統治。在其他著作中,他勤奮地討論了約翰的《啟示錄》,並寫了《駁撒伯流》(Against Sabellius)以及給貝爾尼采(Bernice)主教阿蒙(Ammon)和給特勒斯福(Telesphorus)的書信,也給歐弗拉諾(Euphranor)的書信,還有四本書給羅馬主教丟尼修,給老底嘉人關於《論悔罪》[4]的書信,給奧利根關於《論殉道》(On martyrdom)的書信,給亞美尼亞人關於《論悔罪》的書信,還有《論過犯的次序》(On the order of transgression),給提摩太關於《論本性》(On nature)的書信,給歐弗拉諾關於《論試探》(On temptation)的書信,還有許多書信給巴西利德(Basilides),其中一封他聲稱自己也開始撰寫《傳道書》的註釋。他在去世前幾天寫的駁撒摩撒他(Paul of Samosata)的著名書信也流傳至今。他在加利埃努斯(Gallienus)統治的第十二年去世。

腳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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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
[1] 長老232年,流亡250年和257年,去世265年。

[2] 重洗 a e Val. Her.; 洗禮 A? H T 25 30 31.

[3] 希拉克斯 e Euseb. Val. Her. 希拉克斯 A H T 25 30 31.

[4] 悔罪 A T 25 30 a Her.; 悔罪,同樣是關於悔罪的教規 H 31 e 10 21 Val.